稅務優惠

捐款方式說明

稅務優惠 - 現行

個人捐款 予 臺北醫學大學
捐款途徑 捐贈符合所得稅法第17條之機構,包括北醫大 透過私校興學基金會
扣除額上限 ≦ 20% ≦ 50%
雙管道可累計,最高達 70%
營利事業捐款 予 臺北醫學大學
捐款途徑 捐贈符合所得稅法第17條之機構,包括北醫大 透過私校興學基金會
扣除額上限 ≦ 10% ≦ 25%
雙管道可累計,最高達 35%

資料來源:<所得稅法> 第5、17、36 條、<私立學校法> 第 62 條

資料來源:
<所得稅法> 第5、17、36 條
<私立學校法> 第 62 條

以所得稅淨額 1000 萬為例

級距個人綜合所得淨額乘法稅率 減法累進差額等於全年應納稅額
10~590,000×5%0=
2590,001~1,330,000×12%41,300=
31,330,001~2,660,000×20%147,700=
新 42,660,001~4,980,000×30%413,700=486,300
原 54,980,001以上×40%911,700=3,088,300
營利事業所得淨額
乘法稅率 等於全年應納稅額
10,000,000×20%=2,000,000
6,500,000×20%=1,300,000

總結

透過私校興學基金會捐贈,扣除額更高。
扣除額可累計,現行個人最高70%,營利事業最高35%。

資料來源:<所得稅法> 第 5、17、36 條、<私立學校法> 第 62 條、財政部網站

資料來源:
<所得稅法> 第 5、17、36 條
<私立學校法> 第 62 條
財政部網站

捐款方式說明

稅務優惠 - 未來

2024. 5 .2

行政院通過「私立學校法第62條」修正草案

透過興學基金會指定與非指定捐款予學校法人或學校者,可全數作為列舉扣除額或列為費用或損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