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務優惠

現行稅務優惠說明

直接捐款x輕鬆節稅

捐贈途徑:直接捐贈予臺北醫學大學
身分別 可認列扣除或費用上限 適用法源
個人 綜合所得總額×20% 《所得稅法》第17條
公司(營利事業) 所得額×10% 《所得稅法》第36條

匯款帳號
1. 銀行名稱:永豐銀行三興分行(807)
2. 帳號:14700400036396(戶名:財團法人臺北醫學大學)
線上捐款系統:https://reurl.cc/WOQjax

透過私校興學捐款x加倍節稅

捐贈途徑:透過「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」
身分別 可認列扣除或費用上限 適用法源
個人 綜合所得總額×50% 《私立學校法》第62條
公司(營利事業) 所得額×25% 《私立學校法》第62條

匯款帳號
1. 銀行名稱:永豐銀行台北分行(807)
2. 帳號:02100400076285(戶名: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)
線上捐款系統:https://reurl.cc/NxdLqx

資料來源:<所得稅法> 第5、17、36 條、<私立學校法> 第 62 條

資料來源:
<所得稅法> 第5、17、36 條
<私立學校法> 第 62 條

以所得稅淨額 1000 萬為例

級距個人綜合所得淨額乘法稅率 減法累進差額等於全年應納稅額
10~590,000×5%0=
2590,001~1,330,000×12%41,300=
31,330,001~2,660,000×20%147,700=
新 42,660,001~4,980,000×30%413,700=486,300
原 54,980,001以上×40%911,700=3,088,300
營利事業所得淨額
乘法稅率 等於全年應納稅額
10,000,000×20%=2,000,000
6,500,000×20%=1,300,000

總結

透過私校興學基金會捐贈,扣除額更高。
扣除額可累計,現行個人最高70%,營利事業最高35%。

資料來源:<所得稅法> 第 5、17、36 條、<私立學校法> 第 62 條、財政部網站

資料來源:
<所得稅法> 第 5、17、36 條
<私立學校法> 第 62 條
財政部網站

未來稅務優惠說明

2024. 5 .2

行政院通過「私立學校法第62條」修正草案

透過興學基金會指定與非指定捐款予學校法人或學校者,可全數作為列舉扣除額或列為費用或損失。